官渡区塔密片区KCGD2019-2-A9号地块小学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有关要求,现将《官渡区塔密片区KCGD2019-2-A9号地块小学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官渡区塔密片区KCGD2019-2-A9号地块小学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官渡区塔密片区KCGD2019-2-A9号地块小学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如对《官渡区塔密片区KCGD2019-2-A9号地块小学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官渡区塔密片区KCGD2019-2-A9号地块小学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官渡区塔密片区KCGD2019-2-A9号地块小学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验收单位及监测单位反映。
1、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金 伟 18987696349
2、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浦仕尚 18725001332
3、监测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董杏书 18788499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