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城及环湖重点片区再生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子项目三)-2016年再生水管网零星工程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有关要求,现将《主城及环湖重点片区再生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子项目三)-2016年再生水管网零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主城及环湖重点片区再生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子项目三)-2016年再生水管网零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主城及环湖重点片区再生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子项目三)-2016年再生水管网零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如对《主城及环湖重点片区再生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子项目三)-2016年再生水管网零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主城及环湖重点片区再生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子项目三)-2016年再生水管网零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主城及环湖重点片区再生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子项目三)-2016年再生水管网零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有异议,请向公司、验收单位及监测单位反映。
1、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陈 轶13759458707
2、验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段兴凤 13529132207
3、监测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陈红丽18788515379